2020年CPA报名简章发布,4月1日开始报名!

shijiazhuang
2020-03-23 浏览24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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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统一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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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统一办法》,现将 2020 年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综合阶段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 5 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统一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 2020 年 4 月 1-30 日(每天 8:00-20:00,4 月 4-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较近 1 年 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非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 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编号,由中注协、注协提交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 8 月 14 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 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 8 月 3-14 日(每天 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编号,由中注协、注协提交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或职称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 者到报名所在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报名费。


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交费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 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 8 月 17 日后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三、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 6 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科目:职业能力综合(试卷一、试卷二)。


范围:《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2020 年)》和《注册会计师统一——综合阶段(2020 年)》确定的范围。




四、方式





采用闭卷、计算机化方式。


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五、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综合阶段:
2020 年 10 月 11 日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试卷二)


专业阶段:
2020 年 10 月 11 日
(适用于部分考区)
08:30-11:30 会计(较好场)
13:00-15:00 税法(较好场)
16:30-18:30 经济法(较好场)


2020 年 10 月 17 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020 年 10 月 18 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二)地点


综合阶段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


实施会计、税法和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考虑到部分考区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的考生人数较多,和机位紧张,为优化考区有关科目和机位资源,特在北京、上海、深圳等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和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较好场时间定于 2020 年 10 月 11 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 9 月 15-30 日、10 月 9-10 日(每天 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




七、试卷评阅和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认定后发布。


考生可于 12 月下旬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单


(二)每科均实行制,60 分为合格线


(三)专业阶段的单科合格 5 年内有效


对在连续5 个年度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合格证电子。


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合格证电子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科目合格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统一全科合格。


全科合格由考生在发布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


八、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2020 年)》和《注册会计师统一——综合阶段(2020 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 6 个科目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


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九、专业阶段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统一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温馨提醒



 注册会计内容科目,内容面广

提醒广大早早备考,早早上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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