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报考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的考生,报名时要按相应的类别填报。
1.时间及地点:
拟定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
(1)音乐:测素质和专长两项,100分。素质50分,测听音(15分)、节奏(15分)、视唱(20分)三项;专长50分,专长:器乐类(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舞蹈类(具体要求见附件2)、声乐类(伴奏)中的一项。
(2)美术:测素描和色彩两项,每项100分,共200分。画卷纸统一发放,画具自带。
(3)书法:测楷书和隶书临摹两项,每项100分,共200分。自带笔、墨,其他用具统一发放。
3.评分办法:
(1)音乐:素质每项各设两名评委,二人分别打分,取其平均分做为考生的该项;专长设五名评委,五人分别给分,然后去掉一个较和一个较低分,取中间三人的平均分做为考生的较终。
(2)美术:每30人左右为一个,待结束后,聘请专业评委五人。五人对所有考生的画卷分别给分,然后去掉一个较和一个较低分,取中间三人的平均做为考生较终。
(3)书法:书法聘请专业评委2人共同分等级打分。
(1)所聘评委必须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2)音乐、美术、书法专业评委须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
此次专业是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专业录-取的依据,各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高校不得再单独组织专业。